2015年度上街区司法局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83601/2015-0007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公务员,岗位练兵,方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01发布日期:2015-07-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5年度上街区司法局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上司字〔2015〕17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激发我区广大人民调解员学业务、比技能的热情,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街区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上街区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公练组办〔2015〕1号)要求,特制定人民调解业务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一、参赛人员、竞赛方法和内容

(一)参赛人员范围和条件

1、参赛人员范围

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驻公安法院人民调解员。

2、参赛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2)具备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每年建卷的调解不少于15件;

(3)自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未出现过投诉,2015年5月31日以来所在辖区没有因调解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竞赛方法

竞赛分培训初赛和决赛。

1、培训初赛

培训初赛由各司法所自行组织,应组织2-3期基本业务和专项业务培训,时间和具体方法各单位自定,比赛形式可参照决赛内容进行。初赛后,各司法所要于8月1日前将总成绩前2名的人员上报局基层科。

2、决赛

决赛分基本业务决赛(含公文写作及应知应会知识)和专项业务决赛两部分。基本业务决赛以笔试形式进行,由局基层科统一组织,全局基本业务决赛在9月底前举办完毕。专项业务决赛在基本业务决赛前进行,由局基层科主要负责,时间拟定于2015年9月10前;专项业务决赛项目包括人民调解业务理论考试、卷宗制作和演讲答辩。

(1)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郑州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人民调解常用法律规章。

(2)卷宗制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考试方法:给出案例,参赛人员按照司法部新统一人民调解卷宗格式现场制作。

(3)演讲答辩(满分100分,演讲60分,答辩40分,共占总成绩40%)

演讲主题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展现当代人民调解员风采为主,题目自定,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演讲后,现场抽题答辩,内容以分析案例和简答题为主,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随机应变能力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运用能力。

竞赛细则和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结果运用 

 对于基本业务决赛成绩在达标线以上的,综合专项业务决赛成绩,根据两项比赛总成绩计算排列最终排名。决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全区业务标兵称号,经单位综合考核,当年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指标;综合成绩第四至第八名的选手,授予全区业务能手称号。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科学制定初赛方案和细则,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把那些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工作热情高的优秀民调员选拔到决赛当中来。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要通过竞赛,发现和宣传一批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

(三)注重竞赛实效。各单位要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现和培养一批业务技术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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