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553/2015-00054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扶贫/政策法规/规章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 | 关 键 词:科技产业化,实施操作规程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06 | 发布日期:2015-07-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项目库遴选
1、入选条件。突出科技含量相对较高,有助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企业扶持特点,重点选择周期短、见效快,市场潜力大,比较优势明显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发展具有连续性,该产业三年内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2、申报标准。项目申报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企业申请材料要求。一是项目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二是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内容重点突出产品介绍、发展前景、三年规划。实施方案一式三份,突出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量、投资额度、经济效益、带动农户、辐射能力。
3、项目考察。按照入选条件和企业申请材料,科室要认真组织考察,一是调查项目现状及形成规模;二是科技化程度及产业带动辐射能力;三是企业信誉程度和自身发展后劲。针对每个项目给予公平、公正的评价,写出调查报告。
4、组织汇审。按照调研结果,主管业务科室组织召开评审会。主管领导主持,业务科室全体及其它科室负责人参加,确定入选项目单位。
5、录入项目库。根据会审结果,三日内通知乡镇填写《登封市财政投资科技扶贫产业化项目库入选卡》,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管理前期调研、会审、申报等有关材料,录入项目库。
二、项目管理
1、质量管理。一是台账管理。按照已确定的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列入督查台账,及时组织开展督查。二是跟踪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下发督查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限时完成;三是开展观摩点评,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项目进度及完成情况及时聘请技术专家和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单位,进行观摩点评。
2、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郑州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严格控制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二是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工程进度核拨,堵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扶贫资金。
3、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单位应提前向主管科室提交项目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影像、电子版资料),主管领导签字后根据组织验收人员,验收组根据初验结果认定合格与否,不合格工程当日下发整改通知,实施单位整改到位后,再次提交验收报告,直至验收合格。
初验合格后业务科室将初验结果汇总,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综合科,以备上级终验。
三、归档。由主管业务科室负责整理项目申报——入选项目库——项目上报——实施过程——初验——终验等各个环节的资料汇总,最后编排订册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