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1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荥政办〔2015〕33号 | 成文日期:2015-07-09 | 发布日期:2015-07-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荥发〔2015〕2号)对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重新进行了机构和职能整合、设置。为便于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荥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荥阳市科学技术局”、“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五枚印章。
原“荥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荥阳市城乡规划局”、“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五枚印章缴至市政府办公室封存。
附件: 1.启用印章印模
2.封存印章印模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