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7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0 | 发布日期:2015-07-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巩固我市放心主食工程的成果,接市食安办通知,我局于7月13日至7月21日在全市制售馒头餐饮单位开展深入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工作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一是严查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切实加大对全市各餐饮单位馒头类蒸制面食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全面排查,要求蒸馒头、包子等面食严格禁止使用明矾、泡打粉等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二是严禁将塑料编织袋作为笼布使用,严禁泡沫塑料箱盛装热馒头、包子等食品;三是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大型餐厅及集中用餐场所的排查,查看馒头(包子)加工现场大环境卫生、病媒防治、人员健康证等情况,对不合格的馒头食品,责成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