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31/2015-00014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粮食/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09 | 发布日期:2015-07-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5-07-09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工作要求及《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安委〔2015〕 15号)的要求,市粮食局牵头在全市粮食行业内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储备粮库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顺利进行。市粮食局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全市粮食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徐臣仪(局长)
副组长: 刘振卿(副局长)
成 员:李晴伟、吴跃利、张建伟及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督检查科,李晴伟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10日前)。7月中旬前召开粮食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市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前一阶段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通过深入反思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11日-9月底)。各单位要遵照市粮食局“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认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单位要将自查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
(二)落实责任,强化追究。“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有关人员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排查力度,确保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市粮食局将加大对本行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落实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将开展重点抽查、局部抽查,定期不定期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