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8261X/2015-004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 |
文 号:石政发〔2015〕75号 | 成文日期:2015-07-13 | 发布日期:2015-07-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石道乡人民政府
石道乡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是各级政府听取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和形式,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河南省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意见》(豫信联办[2015]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建议反映渠道的畅通,经研究,特制定《石道乡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服务大局、主动征集、广泛参与”原则,创新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方法,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为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建言献策。
二、工作目标
以畅通人民建议征集渠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目标,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全局统筹、机构体系和长效机制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等基础环节,探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新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道乡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领导小组)。石道乡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征集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乡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副乡长高明杰任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马跃辉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田丰敏、社事办主任孟海鹏、纪委办主任何利强、社事办副主任欧阳红杰、矛盾调处中心副主任王振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石道乡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明确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人员,负责承办此项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人民建议的受理
1、受理方式:收阅信件、接听电话、接受电子邮件、接受来访、网络投诉、深入实地听取意见建议;
2、受理范围: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有独到见解的;有关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某些政策,提出需经由本级人民政府解决的问题;针对本级人民政府某项中心工作;反映某一方面的真实情况,有重要参考价值的。
(二)人民建议的办理
1、对筛选出的重要建议,进行专项登记、复印,及时呈送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阅批;
2、领导同志阅批后,应将批示件复印留存以备查阅;
3、具体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征集建议纳入台账管理,包括:建议人姓名、建议内容、要求答复时间、实际答复时间、办理情况;
4、对于跨乡村、跨部门的建议,收信单位应及时向乡征集办汇报情况以确定办理单位或办理方式。
(三)重要人民建议的听证
1、对有价值的人民建议,市征集办应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座谈分析、听证,并进行效益评估。
2、座谈听证的情况,由市征集办写出会议纪要,报经市领导同意后,下发有关单位具体落实或进行专业化评审。
(四)人民建议的答复
给建议人作出负责的答复,是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办单位应在收到建议后60日内,将建议办理情况以书面方式答复建议人。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人民建议的办理要按照“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人民建议的内容分级办理、各负其责;坚持日常征集和专项征集相结合,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征集相结合,坚持普遍征集与特殊征集相结合,坚持书信征集与网络征集相结合,鼓励实名提出建议。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领域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严格人民建议办理程序,加强人民建议办理的过程跟踪和答复工作,不断提高人民建议的办理水平。
(二)整合社会资源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议政建言,切实提高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质量。加强与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经济界、科技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发挥他们知识化、专业化的优势,征集高质量的人民建议。对优秀建议将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建议人等进行研讨、论证后报乡领导,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
1、乡征集办要加强对全乡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培训及考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
2、乡征集办负责收集、归纳、提取带有全局性、特殊性的意见建议,定期、不定期向乡党委、政府及主管、主要领导同志报送。科学调研,总结推广典型,并适时召开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座谈会,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推动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健康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1、乡级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由乡征集办统一组织,各村开展的征集活动由各村负责组织,并报乡征集办备案。各村每季度向乡征集办报送1-2件优秀人民建议。
2、对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人民建议,一般应在60日或指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报结果;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乡征集办写出情况报告;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发回重办。建议办理期间,乡征集办应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3、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已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乡征集办适时对各村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冯伟鹏 联系电话:62788539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