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安〔2015〕24号
各有关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传统村落文物保护专项督察的通知》(豫文物安〔2015〕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文物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对发现的文物执法与安全领域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要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报告,于8月17日前上报市文物局。
2015年7月14日

郑文物安〔2015〕24号
各有关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传统村落文物保护专项督察的通知》(豫文物安〔2015〕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文物局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对发现的文物执法与安全领域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要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报告,于8月17日前上报市文物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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