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05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登煤字〔2015〕56号 | 成文日期:2015-07-21 | 发布日期:2015-07-21 |
体 裁:通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为切实做好矿井防治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登煤字〔2015〕46号)要求,6月5日至7月3日,市局组织对全市煤矿开展了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通报
按照要求,市煤炭局组织四个检查组,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煤矿24家,查出各类问题204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4份。
本次检查,查看了地面防洪设施、抢险物资准备、供电设备检修、相关图纸、台帐和防治水资料,抽查了部分探放水地点和水仓清挖、泵房、排水系统检修等现场。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煤矿的矿领导对雨季“三防”及矿井防治水工作高度重视,都能认真落实省、郑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把防治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矿防治水机构都比较健全,防治水工作规章制度齐全完善,井下现场防治水措施落实比较到位。如金岭煤业、豫安煤业。截至目前,煤矿共清挖水仓34个,清挖水沟3370余米,检查供电线路36条,修筑防洪堤坝120米;检修输电线路59条,长度33.1千米;检修水泵129余台;安装避雷设施92组,完成各种防雷电试验220项。
二、煤矿企业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基本情况
1.各煤炭主体企业严格按照市局2015年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作为煤矿日常安全检查的一部分,确保了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
2.各煤矿完善了雨季“三防”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了雨季期间领导值班和带班管理,形成了领导重视,干部负责,职工尽职的齐抓共管的局面,极大的提高了应急救灾的能力。
3.各煤矿对地面和井下排水沟渠、排水点全部进行了清理,保证流水畅通。对井下的排水设备和管路进行了检修和维护,进行了水泵联合试运转试验,并针对雨季“三防”要害部位和重点地点编制了安全防范措施。
4.各煤矿按照规定增设了部分避雷装置并对所有避雷设施进行了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避雷设施及时更换维修,从而确保不发生雷击事故。对地面供电线路全部进行了巡查,对问题电杆、瓷瓶进行了维护和更换,保障了双回路供电线路的安全供电。
5.各煤矿均成立了应急抢险队伍,并对应急抢险队员进行了应急抢险培训和教育。按照相关要求配齐配足了各类防汛物资,建立了防汛物资专用仓库,并设专人管理,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6.各煤矿按规定做好了雨季“三防”各项准备工作,编制了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储备了部分防洪抢险物资和设备,成立了专门的抢险队伍,建立了矿井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和紧急情况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制度等。
7.各煤矿都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制度,并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同时抓好跟踪落实。对相关的防治水台账内容进行充实,并认真填写。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强化现场管理,做到“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从而保障了井下采掘探放水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方面:(1)部分煤矿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偏少,未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配备。(2)部分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防治水工作时间较短,现场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强。
2.探放水专业队伍方面:部分煤矿经过正规培训、持证的探放水人员数量偏少,有的矿井只有1-2名持证的探放水人员。
3.矿井防治水图纸、台帐等基础资料方面:(1)个别矿井的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不全。(2)有些矿井的防治水台帐没有及时填写。
4.矿井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1) 个别煤矿语音广播系统未实现全覆盖,煤矿防汛方案和措施贯彻不全面。(2)个别矿井井下水害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没有及时编制并组织演练;矿井安全出口检查记录填写内容简单。
5. 矿井排水系统和水文观测系统管理:(1)个别煤矿掘进工作面无临时排水系统;掘进工作面无探放水管理板牌,无排水设施。(2)部分煤矿钻孔水位,出水点动态观测成果台账填写不规范。
6. 避雷设施和安全供电管理:(1)部分煤矿未按照规定对避雷设施进行检验,不能保证恶劣天气时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2)部分煤矿虽然对地面供电线路全部进行了巡查,但是巡查内容不全面,记录不详细,针对性不强。
(二) 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向阳煤业:11090下付巷掘进工作面无临时排水系统;11070切巷掘进工作面无探放水管理板牌,无排水设施。
2. 宏达煤业:11采区进风巷掘进工作面无临时排水系统;矿井安全出口检查记录填写内容简单。
3. 冶上煤业:河道淤积未及时清理。
4. 仟祥煤业:防汛方案和措施贯彻不全面,语音广播系统未实现全覆盖。
5.新峰煤业:无建立探放水日报表、班报表审阅制度。
6.金鑫煤业:物资储备工作未做到专库专放,且不齐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型号不符合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认真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治水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完善防治水工作机制,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害防治各级责任,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治水队伍建设,根据矿井地质水文情况配齐、配足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业探放水作业队伍。加强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的防治水业务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水平,以满足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防治水图纸、台帐等基础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和井下揭露的水文地质情况反映到各种图件上,并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矿井充水规律,改进和完善水害防治措施。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通过物探、钻探等综合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认真分析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提前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制定水害防范措施,情况未查明、水害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四)目前已进入汛期,各煤矿要重视和加强雨季“三防”工作,严防暴雨洪水引发事故。要进一步完善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暴雨洪水等灾害信息,当出现可能引发淹井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产撤人的措施。要加强雨季期间供电系统、防雷设施和排水系统的检查、检修工作,保证供电、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要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做到24小时带班,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
(五)汛期期间,各监管科室(队)、各煤管站要对辖区各煤矿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