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050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炭
文    号:登煤字〔2015〕55号成文日期:2015-07-21发布日期:2015-07-21
体    裁:通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为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在“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煤矿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登政〔2015〕8号)和《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煤矿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的通知》(登煤字〔2015〕34号)要求,市局于5月16日至7月3日组成四个安全检查组,对全市煤矿进行了“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批准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矿井42家,此次共检查煤矿23家(兼并重组煤矿6家、地方主体煤矿17家),除省属直管煤矿8家未检查,其余11家煤矿自行停产。
    本次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条,其中:安全管理23条、“一通三防”42条、采掘管理29条、地测防治水18条、机电管理21条、教育培训9条、其他7条。通过检查,总的认为:

一是煤矿重视,真正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了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 “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验收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煤矿在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一通三防”工作,制定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办法,实施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有力推动了“一通三防”工作措施的落实。如兴峪煤业制定并推行了班组绩效、责任联保考核机制,职工的安保意识有了很大提升。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了“一通三防”现场基础管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矿严格执行了瓦斯检查、综合防尘、综合防灭火和放炮管理等有效的措施制度,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加大投入,提高“一通三防”安全保障水平。煤矿坚持走科技兴安之路,不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改善矿井“一通三防”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了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大部分矿井采掘工作面实施了煤层短壁注水,有效降低了一次尘源的产生。如新玉煤矿,在综采面上下付巷安装了风水联动降尘装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安全投入欠账多。受煤炭经济形势低迷影响,部分煤矿亏损严重,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安全装备投入不足,欠账多。

2.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部分高突矿井缺少防突专业技术人员或责任心不强,瓦斯治理不到位,制作虚假报表,制度、措施抄袭现象严重,针对性不强。

3.安全设施管理不到位。个别煤矿消防材料库和机电硐室消防器材数量配备不足或失效;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与台账不符;掘进视频传感器安装不到位。

4.“六大系统”管理维护不到位。个别煤矿井下回风巷道自动洒水装置安设不到位,转载点喷雾和洒水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5.井下现场管理严重滑坡。部分高突矿井系统不合理,造成回风巷中放置有机电设备;部分煤矿存在串联通风,但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煤尘大无采取降尘措施;巷道浮煤堆积严重;通风设施变形无及时维修;巷道失修严重;掘进工作面各种传感器安装位置不合理等。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宏达煤业:11采区进风巷西掘进工作面使用一次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

2.二耐煤矿:12062下付巷测风站附近杂物堆积多;12051下付巷临时停工停风,栅栏处无设置警示标志。

3.兴运煤业:11090回风巷、12060回风巷煤尘大,浮煤堆积多,降尘措施不到位。

4.阳城煤业:15012上副巷掘进视频传感器无安装到位。

5.东祥煤业:主井绕巷掘进和12轨道下山掘进均无视频监控。

6.仟祥煤业:12轨道下山、13轨道下山下部巷道变形严重;地面消防材料库管理差。

7.建业煤矿:21091采区变电所防火铁门变形,开关不灵活。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各煤矿要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类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方案,并按“五定原则”积极整改。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加强督促,帮助指导煤矿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各煤管站负责对辖区煤矿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按“五环五步”原则,进行闭合管理。

(二)优化系统,加大投入。各煤矿要进一步优化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要深化瓦斯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省政府“双六”标准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

(三)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各监管科室(队)、各煤管站要加强对煤矿隐患整改力度的督导,进一步强化对辖区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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