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 索引号:005252717/2015-002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07-28
  • 发布日期:2015-07-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2015年4月17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和双创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3名,其中法学本科3名,法学专科2名,中共党员5名,平均年龄不到36岁,是一支既拥有良好的业务专业水平,又年轻、积极、奋发有为的法律援助队伍。2013年至今,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6起,其中民事596起,非诉案件246起,刑事案件204起,全年来访咨询人数1006起,来电咨询236起。

    近年来,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工作中心,以提升为辖区居民专项法律援助服务为工作目标,不断壮大法律援助服务型队伍,逐步稳健的推进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三建立”——建立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使法律援助全面覆盖整个辖区;“二增长”——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长,从而更好地维护辖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提高”——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逐年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援助知晓率,使我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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