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龙湖一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0525232X/2015-00033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关 键 词:收费,定价
文    号:郑价审函〔2015〕30号成文日期:2015-07-24发布日期:2015-07-30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龙湖一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郑州龙湖一中:
  你校《郑州龙湖一中学生公寓收费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龙湖一中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5〕1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4人间300元/生·学期。  二、8人间25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并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财政专用票据。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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