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2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业务信息/公务用车管理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机关事务 | |
文 号:荥政文〔2015〕139号 | 成文日期:2015-07-28 | 发布日期:2015-08-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荥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有序推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荥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王新亭 市长
副组长:滕 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耿元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卫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薛书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新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贵希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 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金洲 市审计局局长
范喜昌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胜勇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 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政策,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新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组成。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