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8-03 | 发布日期:2015-08-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入夏以来,天气持续高温炎热,是影响药品药械质量的重要因素。登封市食药局针对炎热季节群众用药用械特点,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用药用械专项监督检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利用社区宣传栏、网格化管理平台等,宣传夏季安全用药用械常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辖区药品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发送监管信息,要求加强夏季药品药械质量管理;通过网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向全市人民群众宣传药学知识,防止群众误食误用过期变质药品。
二是善于结合,强化专项措施落实。起局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将夏季安全用药用械检查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新版GSP认证活动相结合,与“三查三保”相结合,认真梳理,统筹安排,确保检查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是严格督查,确保夏季用药安全。我局通过增加日常检查频次,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要根据夏季药品养护特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苗头;严格药品购销管理,加强日常养护,按药品储存要求落实温湿度监测和调控,避免阳光直晒,做好通风和防虫、防鼠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自七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9人次,检查零售药店49家,社会医疗机构13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12起,责令整改6起,当场行政处罚3起,确保了夏季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