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办2015年度纪工委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K23669941/2015-001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纪工委,岗位
文    号:少发〔2015〕41号成文日期:2015-08-05发布日期:2015-08-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少林办2015年度纪工委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登封市纪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登封市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纪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经纪工委研究,报请党工委同意,决定在我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特制定2015年度纪工委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知识储备为基础,以提高办案技能为核心,以规范执纪行为为重点,坚持把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以案代训、岗位练兵贯穿活动始终,努力打造一支敢拼善赢、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办案队伍。 

二、目标任务 

以干部队伍素质大提高、整体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办文办事办案能力、创新能力为重点,通过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充分调动全体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大兴学习之风,苦练基本功,使全体纪检监察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基本工作技能,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业务、人人胜任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干事、干练、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我处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活动内容 

1、制定学习方案。纪工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业务职能,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时间、方式、目标等。 

2、学习理论知识。着重加强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与本职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交流、研讨。 

3、开展公文、信息业务培训。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常用公文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信息、通知、总结、报告等常用文体为主的公文写作培训。公文写作全员参加,提高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文字组织和谋篇布局能力,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能写、会写、善写,坚决杜绝“不会写的不写、不能干的不干”等不正常现象,达到人人都是多面手、人人都能挑重担的目标。 

4、组织案例研讨活动。通过印发典型案例,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参与讨论研究,并请专业人士对调查案件的方法和技巧,如何做好调查笔录,办案具备的程序和案件文书应具备的主要内容等进行重点讲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科学手段从事案件检查的能力,以及发现线索、运用策略、执行办案程序、突破案件等方面的能力。 

四、方法形式 

1、自主学习。积极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把自主学习贯穿活动始终。一是安排部署。明确学习内容、时间、方式、任务等,重点加强对推荐书目的学习。二是建立档案。将人员名册、学习方案、学习内容、专题讨论、考勤登记等相关材料建成学习档案,全程记录、动态监管学习情况。 

2、集中培训。由纪工委领导向纪检监察干部讲授相关业务知识,促进干部更加熟练掌握党纪条规,更加精通业务。

3、案大讲堂”,通过邀请市纪委专业人员讲座、案件主办人授课等多种形式对谈话技巧、证据固定、账务查询、笔录制作、办案程序等内容进行专题集中培训。

3、研讨交流。以市纪委办案协作区为主体,以提高办案技巧、提升办案质量、完善办案机制、发挥办案功能为立足点,围绕“调查、谈话、取证”等办案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确定主题,交流单位结合案件特点和具体案例,说方法、谈体会,讲经验、话不足,达到分享经验、取长补短、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4、知识测评。整个学习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大测试,测试内容不超出活动推荐书目。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合格分数确定为80分。考试不合格人员需参加补考,补考不过关者,建议调离现任岗位。

 

 

                          

             中共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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