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4704X/2015-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文 号:登房文〔2015〕9号 | 成文日期:2015-08-10 | 发布日期:2015-08-10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由房管中心副主任孙福生同志兼任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法规监察科科长;
由曹宏飞同志任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科科长。
免去:
高 鸽同志的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
曹宏飞同志的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法规监察科科长职务。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