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5-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2015年第5号(总第16号) | 成文日期:2015-08-11 | 发布日期:2015-08-11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公告)
2015年第5号(总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郑州市审计局对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配水管网项目部组织建设的郑州市中州大道(北三环-黄河大桥)综合整治给水管网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工程南起北三环,北至迎宾大道,管道位于中州大道中东44.5米及中西44.5米,桩号与市政主体桩号一致,0 000为中州大道与北三环道路中心交点。管道采用开挖施工,为了保证供水安全,东西两侧管道设置连通管。建设单位为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配水管网项目部,施工单位为郑州自来水工程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自来水总公司提供的会计、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施工和监理进行了招标,合同管理比较规范。经审计,核定该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301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内控制度执行不力
市自来水总公司配水管网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实施、结算过程中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如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工程结算编制主体不明确,资料管理不规范等。
(二)竣工结算报告编制不严谨
主要表现在未及时、完整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工程资料信息记载不规范,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等。
(三)工程造价不实
该工程结算审定建安投资1242万元,审减额为242万元,审减率16%。审减原因主要是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材料价较高等。
四、审计建议
(一)明确工程结算编制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完整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二)积极主动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与协调,理顺建设资金筹措、拨付渠道。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注重落实,加强项目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
五、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建设单位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