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12/2015-00003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关 键 词: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公告,2015年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8-25 | 发布日期:2015-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5-08-25 | 废止日期:2015-09-20 |
根据《关于征集2015年度中牟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牟科计〔2015〕2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全县企业事业单位公开征集中牟县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承担国家、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无不良记录,承担国家、省、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按计划结题;
3.重点支持院校合作,成果转化,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
二、计划类别
(一)创新引领计划
1.新兴产业研究开发计划
2.科技攻关计划
3.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产业支撑计划
1.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促进计划
2.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3.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4.高技术服务业促进计划
5.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
6.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7.创新人才引育计划
8.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三)科技惠民计划
三、申报事项
1.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含所需财务资料)以及其他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项目标题用2号标题宋宋体、正文用小三号正文宋体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另附一份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受理要求
自即日起到2015年9月20日止。
受理部门:中牟县科技工信局高新技术科、农社科
地 址:中牟县行政审批大厅综合办公楼403、510室
联系人/电话:高新技术科 肖 鹏 62126236
农 社 科 马若烨 62126928
附:《2015年度中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15年度中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创新引领计划
(一)新兴产业研究开发计划
本计划重点支持有望引发新兴业态、新兴生产力出现的前瞻性、先导性技术研究与开发,或通过技术集成、技术整合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生与形成的项目。
申报本计划,与园区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支持。同等条件下,在市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平台上开展并实施者优先支持。
(二)科技攻关计划
本计划分重点攻关计划和普通攻关计划。
本计划重点支持围绕中牟县“汽车、都市型现代农业、时尚文化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
(三)软科学研究计划
本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调动全社会资源推动科技创新、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突出战略性、系统性和创新性的软科学研究课题;本计划支持在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或组织机构。课题内容:
1.中牟县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科技服务业、农业领域、社会发展等领域专项规划研究;
2.中牟县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
3.中牟县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4.中牟县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发展及检测评价研究;
5.中牟县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研究;
6.中牟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科技型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7.中牟县推进国家现代物流中心建设研究
8.加快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问题研究
9.中牟县时尚文化创意旅游发展问题研究
10.中牟县时尚创意文化旅游发展问题研究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开展研究,从以下六个方面选题:
(1)宏观战略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应对当前形势的对策措施、推动科技创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建立开放合作新机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2)产业发展研究。主要支持围绕中牟县“三大主导产业”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3)企业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推进产学研合作与技术转移、加快技术创新、培育企业创新团队、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4)创新人才与政策环境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向企业集聚、提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5)政府管理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科技工作效能评价体系、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科技平台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工作体系建设、创新方法及政府公共管理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6)科技与金融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健全科技创新财税和金融政策、提升科技经费管理水平,在财税、金融、会计等经济管理领域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产业支撑计划
(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促进计划
本计划按照县政府确定的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工业主导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现代农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园区创新研发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集中重点支持园区内骨干企业完善高新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培育壮大科技特色产业,引领、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申报条件:1.在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3.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3:1。4.建有研发中心,具有良好的产业化条件或将主要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条件和能力。
(1)高端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预期主要目标:主要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获得3项以上专利,项目产品在执行期内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其他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0%以上;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4%以上;
(2)新能源汽车、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预期主要目标:主要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获得3项以上专利,形成系列化的设计与生产能力,项目产品在执行期内累计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其它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
(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
主要目标:专题单个项目采用常规育种与生物育种相结合手段,花卉苗木等领域开展多途径育种,研究与新品种(系)相适应的配套栽培技术,制定栽培技术规程1-2个,选育出2-3个新品系参加河南省和预试,审定1-2个新品种,并建立新品种繁育示范基地。
其它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本计划旨在重点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企业的创新成果在中牟县本地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支持已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专利实施合同将要实施的项目。
本计划的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支持对象均为本地企业。
本计划鼓励与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研发和转化,鼓励发明专利独占许可实施。
申报条件:1.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项目研发资金保障能力和健全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3.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3:1;4.已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专利实施合同。
(四)高技术服务业促进计划
本年度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软件和外包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为相关行业提供高技术服务的创新活动、解决方案、平台建设和示范工程。
本计划申报条件:1.在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3.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以上;4.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3:1。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
申报本计划的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到我县产业园区内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者优先支持。
(六)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本计划分创新研发平台建设计划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创新研发平台主要包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孵化器等。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创新服务平台主要包括: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导产业服务的集科技企业孵化、技术转移、技术中介、专利服务、成果转化、投资融资、创新培训等综合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服务平台申报条件:1.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3:1。
鼓励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七)创新人才引育计划
本计划旨在引进、培育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重点支持其实施的重大研发和转化项目。通过该计划的实施,面向本地企业,面向产业园区,以项目实施为载体,引进和培育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八)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本计划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先领域和主导产业创新与发展,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开发,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主要申报条件:1.合作外方须是境外政府、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外方合作伙伴以技术投入和入股(包括专有技术和资料、先进仪器设备、国际顶尖人才等资源投入)的方式参与合作者,优先立项。2.合作基础条件较好,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并签署书面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3.申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的单位须在本年度限项额度内统筹申报。
三、科技惠民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及成果的推广普及和展示,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让科技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百姓。
支持方向:人口健康领域,医疗器械及保健康复器材、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中医药、远程医疗等技术研究与应用;生态环境领域,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等污染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垃圾与污泥处理、城镇绿化与园林建设、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公共安全领域,食品安全检测预警、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城镇发展与社会事业领域,绿色城市交通建设、绿色建筑等技术研究与应用,智慧农业、数字城市和社区、社会保障系统管理服务、便民惠民公共服务、科技文化融合示范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
1.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应为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符合优先支持领域和范围。
2.研发及应用的技术成果先进、成熟、适用,具备可推广性,技术成果所有方与应用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清晰。
3.项目实施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任务指标可考核。
申报对象:在中牟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发推广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2015年度获得省市重大重点项目的,我县按照一定比例加强支持,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关于发挥工业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牟政〔2013〕9号)要求,给予20万元资助。
(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促进计划、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惠民计划、创新人才引育计划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三)部分项目试点开展后补助办法或以奖带补,参照《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郑科〔2015〕81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和《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