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5〕102号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你局呈报新密市报恩街道路修建项目选址涉及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事项已经我局征得河南省文物局批复同意,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新密市报恩街道路修建项目选址的批复》转发给你单位,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实施:
一、项目施工前,请按程序做好文物勘探及考古发掘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文物保护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预算;
二、道路施工过程中,请你局加强监管,尽量降低工程建设对文物的不利影响。遗址区划内道路标识、导视系统设置应与遗址风貌相协调;
三、请你局尽快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前士郭遗址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做好遗址保护及展示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201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