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5746147/2015-001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二七区长江路街道 | 关 键 词: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 |
文 号:长办发〔2015〕32号 | 成文日期:2015-08-27 | 发布日期:2015-08-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和《二七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二七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还老账、不欠新账”的工作要求,按照“以民为本、开拓创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静态核算、内部平衡,规划引领、联审联批,建管并重、以管促建”的原则,采取严格配建停车位、增加公共停车设施、用好用足存量车位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建设与管理力度,努力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市区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目标及时限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大学路以西、嵩山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南三环以北围合区域)
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内,8月底前完成公共停车场建设的选址并申报,9月5日前集中上报未通过审批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选址(同时准备好上市联审联批资料),9月底前上报市联审联批办结公共停车场建设手续,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城市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以外区域(除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外)
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以外区域内,抓紧做好完成公共停车场建设的选址并申报,2015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50%,2016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城市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办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公共停车泊位建设任务为3002个,完成时限为2015年12月;我办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外公共停车泊位建设任务为3281个,完成时限为2015年年底前完成50%,2016年年底前再完成50%。
三、具体做法
(一)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
1.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可利用的公共绿地、公园和游园等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停车场。
2.按照新建学校规划必须建、改扩建学校视情建、现有学校调研论证后建的原则,对可利用的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3.利用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建筑建设平面、立体停车场;利用三个月没有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以及暂时闲置工地,经平整后设置临时停车场。
4.利用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楼院的空余土地建设停车场。
5.对三环内的驾校、夜市、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清查,凡合同到期的原则上收回并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开发建设停车场。
(二)提倡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
1.辖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将空余车位对外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停车场使用率。
2.社区内部专有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在满足内部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对外实行错时开放;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取1对1或1对N的方式实行错时开放。
(三)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
1、对已建成项目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清查,杜绝挪作它用。
2、做好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规划核实和监管工作。
(四)加大绿色出行、文明停车的宣传力度
加大综合交通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综合交通治理工作的认知,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文明停车。同时引导公共事业单位开放停车泊位。
四、保障措施
街道成立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周松杰任组长,主管副主任郭海滨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具体负责辖区停车场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建设等工作。
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