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01/2015-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四措并举,涉军,法律援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8-31 | 发布日期:2015-08-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街区司法局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拥军优属工作,“四措并举”为参与过抗战的老兵、现役军人、入伍新兵及其家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受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4件,提供免费咨询20余人次。
一是“一证通行”,降低审查标准。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持有军人证明、军属证明、退伍军人证明的申请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进一步简化受理程序,降低涉军法律援助门槛,使军人军属更容易得到法律援助。
二是“法送新兵”,形成长效机制。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3年参与我区新兵入伍欢送活动。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向新兵及其家属讲解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理程序和援助的条件、援助的范围,并解答关于军人待遇、退伍安置、婚姻家庭等方面问题,使新兵能够安心入伍,军属能够感受民生关怀。
三是“一站六点”,完善援助平台。区法律援助积极运行法律援助平台,不断完善区武装部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镇五办6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的建设,实行专项受理与普遍受理相结合,形成“区级、镇(办)”二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城区半小时即到受理站点”的平台构建,确保军人军属能够方便快捷地寻求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四优一线”,提升服务质量。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军人军属援助服务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四优先”活动,畅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耐心细致地解答各类涉军法律援助问题,并对行动不便的军人军属、老复员军人、老军烈属和老伤残军人实行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服务优质、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