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5-004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通知,泔水,畜牧 | |
文 号:登牧字〔2015〕56号 | 成文日期:2015-08-31 | 发布日期:2015-08-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
为加强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泔水饲喂家畜排查活动的通知通》(郑牧质[2015]12号文)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泔水饲喂家畜大排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8月31日-9月6日
二、排查范围:全市生猪养殖场(户),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偏远地方的散养户及禁养限养地带。
三、排查内容:各地泔水饲喂家畜基本情况、地址、规模、数量、分布等;生猪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用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过高温处理情况;泔水饲喂家畜的治污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既用泔水饲喂家畜,厂区内也没有任何高温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报至市畜牧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快速做出安排部署,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按照排查表格认真做好登记,并将排查表及排查情况于9月6日上午12点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至市畜牧中心。
联 系 人:孙少辉
电话:15803999904
电子邮箱:dfxmj@163.com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