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3659624/2015-0004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技局 | 关 键 词:科技,教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01 | 发布日期:2015-09-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现代农业大省、先进制造业大省和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依托省产业聚集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高成长性产业或公益性行业可放宽至3000万元),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hnkjt.gov.cn)。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经郑州市科技局各职能处室审核并后,统一报送发展计划处。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5年9月22日
报送地点:
材料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高新处(219房间),电话67185359;农村处(218房间),电话67180457;社会发展处(217房间),电话67180456;院校合作处(212房间),电话67174566。附件可在郑州科技港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郑州市科技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