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召开新《广告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 索引号:005252338/2015-0007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广告监管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关键词:监管,工商,广告法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09-02
  • 发布日期:2015-09-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工商局召开新《广告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广告法》,9月1日下午,郑州市工商局召开新《广告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记者站、大河网、中原网、河南电视台、东方今报、河南商报、郑州电视台、郑州日报、郑州晚报、郑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十余家省会主流媒体参加发布会,市局商广处全体人员参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传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发布会上,商广处副处长智改宪首先向媒体解读了此次《广告法》修订的重点,介绍了郑州市局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主要举措及打算。

      陈传建副局长讲解了此次广告法修订的主要特点、重要意义、执法重点等内容,并向与会媒体通报了下一步全市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持续深入进行宣传培训。要对全市工商系统、新闻媒体广告从业人员以及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开展法规培训,全方位提升社会各方面学习贯彻落实《广告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全市工商系统要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行为的指导、引导,纠正、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广告内容和行为,督促整改,严格自律。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工商机关要以新《广告法》为利剑,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当好市场秩序的“守护神”。要依法惩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树立执法权威,形成法律震慑,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要加强信用监管,落实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努力构建广告信用监管机制。要发挥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广告市场监管新格局。四是推动广告业发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抓住广告业统计工作这一契机,彻底摸清全市广告市场底数,研究推进广告业发展的有关举措,推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会后,陈局长接受了与会媒体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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