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枫杨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0525232X/2015-00081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关 键 词:收费,定价
文    号:郑价审函〔2015〕50号成文日期:2015-08-28发布日期:2015-09-06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枫杨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郑州枫杨外国语学校:
  你校《郑州枫杨外国语学校关于学费、住宿费调价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枫杨外国语学校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5〕30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初中学费:11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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