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6187048/2015-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
文 号:郑东办〔2015〕87号 | 成文日期:2015-09-07 | 发布日期:2015-09-0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东新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7日
郑东新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郑东新区车辆停放乱象,有限缓解停车难问题,打造舒适的居住条件和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102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东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郑东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2015年工作方案》为引领,以实现车辆有序停放、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和停车场建设力度,努力缓解郑东新区停车难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以解决“停车难、行车难、乘车难、行路难”问题为突破口,按照“以民为本、开拓创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静态核算、内部平衡,规划引领、联审联批、以管促建、建管并重,多措并举,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一年半的时间,新建成一批公共停车场,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到2016年底,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根本性解决,交通秩序明显转变,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市里验收,在全市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一)东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
2015年8月完成公共停车场选址工作,9月完成联审联批工作,力争2015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其他区域
2015年完成公共停车场的选址和联审联批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基础数据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各类停车场建设管理现状及路内外不同时间段停车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基础数据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二)深入调研,合理选址,加强规划审批工作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制定具有刚性约束和可操作性的公共停车场选址建设规划;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解决公共停车场选址审批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三)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
以办事处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方法多元化建设停车场。
1.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可利用的公共绿地、公园和游园等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停车场。
牵头单位: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计划财政局、建设环保局、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发改统计办)、郑东新区质监分局筹建办、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2.按照新建学校规划必须建、改扩建学校视情建、现有学校调研论证后建的原则,对可利用的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牵头单位: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计划财政局、建设环保局、发改统计办、郑东新区质监分局筹建办、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3.利用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建筑建设平面、立体停车场;利用三个月没有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以及暂时闲置工地,经平整后设置临时停车场。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计划财政局、建设环保局、郑东新区质监分局筹建办、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4.在储备的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牵头单位: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计划财政局、建设环保局、发改统计办、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5.利用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楼院的空余土地建设停车场。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房管分局
责任单位: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6.对驾校、夜市、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清查,凡合同到期的原则上收回并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停车场。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计划财政局、发改统计办、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四)协调沟通,提倡内部停车场对外有偿错时开放
1.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将空余车位对外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停车场使用率。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2.社区内部专有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在满足内部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对外实行错时开放;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取1对1或1对N的方式实行错时开放。
牵头单位:房管分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五)清理排查,严管重罚,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
对已建成项目的停车场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排查,杜绝少建或挪作他用,做好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规划核实和监管工作,研究制定不按要求配建停车场的处罚措施。
牵头单位:规划分局、房管分局
责任单位: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六)优化升级,提升现有配建和公共停车场停车容量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1.对现有建成的配建和公共地下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在空间允许的基础上增加双层机械停车位。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房管分局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利用计算机管理、自动控制、实时通信和图像识别等技术,建设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实现对停车场的高效动态管理,提升停车场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郑州新区管理大队
责任单位:房管分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七)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加快在建拟建公共停车场推进力度
积极协调对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细化施工计划,加快CBD区域3号、5号、熊儿河路与众旺路等在建拟建停车场的建设推进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八)示范带动,区域引领,加大以管促建力度
以CBD区域交通综合治理为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其他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加大对违章停车管理的严管重罚力度;逐步取消郑东新区路内停车泊位,推动路内停车向公共停车场有序停放,并实施硬隔离措施;加大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的力度;严控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人力架子车和蓄力车等进入东区行驶,实现以管促建。
牵头单位:交警六大队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建设环保局、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郑州新区管理大队、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九)统一标准,规范临时停车场管理
按照“配套、完善、统一、整洁”的原则制定临时停车场管理标准,规范临时停车场管理秩序。
牵头单位: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郑州新区管理大队
责任单位: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绿色出行、文明停车的宣传力度。
加大综合交通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综合交通治理工作的认知,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文明停车。同时将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引导公共事业单位开放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郑东新区创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如意湖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管委会成立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计划统筹、政策研究、联审联批、运营监管、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的统筹推进。各乡(镇)办事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工作和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措施、有力推进。东区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周报送、周研判工作制度,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上报一周工作推进情况。东区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收集整理掌握的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确定东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例会议题;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度,东区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规划、土地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研究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尤其要积极加强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工作力度,同时与郑州市政府培育的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做好对接,引导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确保按时实现目标任务。
(三)密切协作、严格考评。各相关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间要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将纳入郑东新区城乡管理综合考评体系,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工作一并推进。
(四)主动宣传、扩大影响。注重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出行、依规停车意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停车场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携手共建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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