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6187048/2015-0038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11 | 发布日期:2015-09-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瀚海晴宇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瀚海晴宇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王新街西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6735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496.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9859.49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幼儿园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59637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比例占41%,90平方米以上比例占59%,配建安置村民住宅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小区配套建设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管理设备等。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废气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扬尘主要为基础施工、土石方挖掘及弃土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沙、石、水泥等)运输进场装、卸及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2018 年)的通知》(郑政 [2014]20 号)、《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的通知》(郑防领(2014)12号)及《郑州市“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要求,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洒水抑尘、减少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评价建议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结束后临时沉淀池拆除;评价建议生活污水采用污水暂存池暂存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暂存池拆除。项目施工期建设临时旱厕,旱厕粪便由周围农户拉走沤肥。
(3)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强在75~80dB(A),评价建议加强施工时施工设施的布局,并加强各不同施工阶段场界处隔声围挡建设,根据施工方位不同,针对性的适当加高隔声围挡,经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处理,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
(1) 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居民区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及停车场的汽车尾气等。
居民区厨房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主要产物为CO2和水,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油烟废气经厨房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各栋楼层的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停车场的汽车尾气通过空气的稀释和扩散,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 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商业活动产生的少量商业废水,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污水最终排入贾鲁河。
(3) 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设备噪声等。
加强对商业活动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防止商业噪声扰民。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65~75dB(A),针对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可建立绿化防护带,人车分流,加强小区日常物业管理,严格控制进入小区的车流量,禁鸣喇叭。
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和密闭隔声后,噪声可衰减20dB(A)。对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对风机安装消声器以及增强地下风机房的密闭性来降低噪声污染。
(4) 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幼儿园师生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和配套服务用房产生的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等。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送至废品回收站,其余则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王新街西,共建设10栋29F和1栋25F高层住宅、1栋3F幼儿园及商业配套设施。项目周围规划主要为市政用地、道路及公共绿地,项目南侧现为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规划搬迁),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噪声和恶臭对项目产生一定影响,影响将随着搬迁的完成而消失。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物。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幼儿园师生及物业人员和商业部分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和居民生活油烟,汽车经采取机械通风及地面绿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居民油烟经处理后统一由各栋楼层的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污染主要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和加强绿化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控制
项目投入运营后,确保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郑州市郑东新区总体规划,位置可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另外,公众也可在网上查阅。
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经理
联系电话:13703718131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0371-87565788
电子邮件:295752084@qq.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2745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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