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区土地等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索 引 号:798230648/2016-001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9-15发布日期:2015-09-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公布我区土地等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发〔2001〕17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有关规定,我区完成了基础地价的更新工作,技术成果已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鉴定验收。现将新的《郑州市上街区土地基准地价表》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上街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上政〔2011〕15号)和《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上街区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新增五类)的通知》(上政〔2012〕7号)文件规定的基准地价标准停止执行。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附件2:基准地价说明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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