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

索 引 号:005303449/2015-00383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定价目录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价格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9-15发布日期:2015-09-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

城市集中供热价格
用热分类用热价格备注
居民(按面积)0.165元/平方米·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供暖期120天,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
其他用暖(按面积)0.22/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计费  供暖期120天,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
居民(按计量表)110元/吨供暖期120天,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
企事业单位(按计量表)125元/吨供暖期120天,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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