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77351/2015-000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徐政〔2015〕64号成文日期:2015-09-16发布日期:2015-09-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庄镇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徐庄镇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16日

 

徐庄镇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登封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5〕67号),切实做好我镇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强力推进我镇大气污染治理,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郑州市委、市政府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总体要求,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采取强制注销报废与以限促淘报废相结合、区域限行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查重处相结合、压实责任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等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全域黄标车有序淘汰,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镇14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实现黄标车拆解报废。其中,强制报废61辆黄标车;以限促淘报废84辆黄标车。

二、工作任务

黄标车淘汰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村、各企事单位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任务。

(一)将黄标车信息按照车辆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分类,将黄标车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主姓名(或单位)、登记住址、联系电话及强制或以限促淘等详细信息,9月底前提供给各村、各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交警六中队

(二)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黄标车淘汰工作计划,除镇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信息外,主动排查掌握黄标车信息,认真履责,积极督促,确保11月底完成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三)协助市商务局做好黄标车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指导、监督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市场价格回收报废车辆,确保报废车辆就地拆解,防止报废车辆再次流入社会。建立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信息档案。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环保所

(四)配合落实好上级黄标车提前淘汰有关政策规定,并进一步研究我镇辖区的补助办法,确保工作快速推进。

责任单位:交警六中队、镇财政所

(五)结合我镇辖区的实际情况,落实好黄标车限行措施。

责任单位:交警六中队

(六)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利用卡口系统,实时查处黄标车、无标车闯禁行,以及已注销车辆、报废车辆违规上路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警六中队

(七)充分利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辆设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无标车、黄标车、冒黑烟车辆以及其他疑似尾气超标车辆实时监测,严厉查处排放不达标车辆。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在我市全域范围内的所有道路通行,对闯禁行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报废一辆。

责任单位:环保所、交警六中队

(八)充分调动各类宣传资源及平台,先期以淘汰政策、补贴流程等平面宣传预热,中期以实事实例、解疑答惑等互动性宣传推进,后期用反面典型通报、违规行为曝光等侧面性宣传补充,最终达到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效果,为全面淘汰黄标车工作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

三、方法步骤

黄标车淘汰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尽快召开我镇黄标车淘汰工作动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行动上加强协调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动员会后各村、各单位也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认真做好我镇黄标车淘汰工作。

(二)实施淘汰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本阶段为黄标车淘汰工作重点阶段,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核查定位。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黄标车基本数据,对各自黄标车淘汰任务数量进行认领,对认领黄标车的车辆信息按街道社区区域进行逐一分解,并安排街道社区对黄标车辆进行核查定位。

2、查扣交接。在完成核查定位工作后,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现行政策,对依法予以报废的车辆,督促车辆所有人或单位交回收进行报废;对车辆状态正常未达报废条件的黄标车,采取以限促淘,提前淘汰补贴的办法予以报废。所有交回收企业的车辆,必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方视为淘汰报废。

3、疑难处置。对淘汰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并上报镇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定期会商解决。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0日)

在市级验收之前,我镇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情况提前进行总结验收,对尚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在年底前必须完成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内崔会生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玉敏、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信访办主任高建伟任副组长,综治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煤炭科、交警队、环保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徐庄镇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六中队,高建伟、付红毅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协调黄标车淘汰工作。各村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上下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执行政策

镇财政所要根据情况需要,配合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每辆黄标车根据车型、车辆年限进行补贴。同时,公安机关要执行更加严格的限行措施,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在我镇全域范围内通行。

(三)强化督查考评

镇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对各村、各单位黄标车淘汰数量和工作进度进行考评、排名,对考核排名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考核排名最后的下发整改通知;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最后的,对各行政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2015年11月底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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