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5-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民生商品,价格监测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17 | 发布日期:2015-09-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变化。抽调专门人员,每天一次对全区重点、主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价格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时掌握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价格动态,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价格情况及时预警预报处置,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及时报告,确保市场价格平稳。
二是开展市场重点价格检查巡查。对丹尼斯、宏丽来、思达、新农贸市场等主要商场、超市以及汽车站、运输公司等节日消费集中敏感经营单位开展每天一次集中检查巡查,及时对各经营单位进行政策提醒告诫,对检查巡查发现的价格隐患问题及时规范纠正,确保无损害消费者价格权益问题发生,维护好良好价格秩序。
三是畅通化解价格矛盾纠纷渠道。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价格问题,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促进和谐。
截至目前,区物价检查所已开展节前市场价格监测20余次,涉及商品达60余种,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巡查15次,对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政策提醒告诫,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