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系统录入工作的情况通报

索 引 号:744051265/2015-00039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关 键 词: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系统录入,工作通报
文    号:上审改办〔2015〕15号成文日期:2015-09-17发布日期:2015-09-18
体    裁:通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系统录入工作的情况通报

全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区“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已转入清单公布及系统录入阶段。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加快完成“五单”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快各单位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录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全区9月9日“五单”信息系统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均已启动清单录入工作。目前,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清单的录入。截止9月15日,已基本完成清单录入工作的单位有23家,分别是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民宗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区保密局、区济办、区工业办、区矿山办、区新安办、区社保局、区地志办、区交巡警大队、区工商局、区烟草局,对以上录入较快的单位提出表扬。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各单位清单录入工作的审核,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认识、部署安排不到位,导致清单录入工作进展缓慢,跟不上区审改办的要求和步伐。二是清单事项录入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事项名称和权责编号与政府外网已公布的事项名称、权责编号不一致,审批事项清单“项目设立依据”、“前置条件”、“前置条件设立依据”等录入内容与之前核对过的模板内容不一致,以及录入内容有错别字和标点使用不当等问题。三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深入。对培训材料没有认真研读,对工作方法没有正确掌握,导致工作无从下手,对培训材料中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的问题,还常常向审改办提出疑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清单录入工作。按照郑州市“五单”信息公布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单位必须于9月20日(本周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各项清单的录入工作,逾期未能完成录入工作的,由区审改办进行通报批评。

(二)确保清单录入工作质量。各单位应对照各自公布的“清单”内容认真进行核对,进一步保障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单位需对本单位的“五单”信息具体内容负责。

(三)积极沟通与反馈。针对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与区审改办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对一些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以免影响全区“五单”信息系统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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