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017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双节食品专项检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9-21发布日期:2015-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

一、迅即部署,加强指导

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门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二、明确重点,加强督查

“双节”期间,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操作间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购进使用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流程;食品留样等,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在检查中要求各餐饮单位做好餐饮具消毒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对于一次性餐具要做好进货检查验收记录;食用油、肉制品等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索要供货商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同时做好进货检查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格按照“五专”(专人管理、专店采购索证、专用计量工具、专柜保管、专门记录)要求去做,禁止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中秋期间我市辖区内餐饮单位无制作和销售月饼情况,国庆期间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将节日期间承办酒席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辖区旅游餐饮接待单位和旅游景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作为此次检查的重点。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局办公室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信息通报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保证“两节”期间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了食品安全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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