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发展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4]4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郑州市内注册,符合《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4]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报告(提纲如下)
    1、孵化器建立背景及概况;
    2、孵化器主要特色及取得的成果;
    3、领导班子、管理团队、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4、硬件服务设施、孵化服务功能、孵化资金简介;
    5、在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6、在孵企业概况和典型孵化企业简介;
    7、毕业企业概况和典型毕业企业简介;
    8、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
    9、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0、下一阶段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
    (二)相关附件
    1、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见附件1);
    2、孵化器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孵化器管理机构与职能设置文件复印件;
    4、孵化器管理人员清单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孵化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入孵企业、毕业企业标准及管理办法复印件;
    7、在孵企业名单(包括:企业名称、进驻时间、注册资金、上年度的营业收入、注册时间、技术领域、所占孵化场地面积、去年年末职工数、企业负责人学历);
    8、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孵化资金设立文件、孵化资金管理办法等);
    9、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协议复印件;
    10、科技创业导师聘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典型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典型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愿填报“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推荐上报。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附《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于10月20日前报送材料受理地点,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对申报材料评审论证。

(四)确认批复。对经评审符合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确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雄  薛国辉

联系电话:67182170,67180466

受理地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处331室

电子信箱:zzfhqjs@163.com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5年9月28日

附件1: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doc

附件2: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doc

附件3: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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