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07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登煤字〔2015〕79号 | 成文日期:2015-10-09 | 发布日期:2015-10-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业务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各煤矿:
为认真总结2015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查找不足,进一步安排好明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郑煤〔2015〕142号)及我局2015年度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煤矿开展2015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达标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队)、煤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技术管理科,具体协调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
全市正常生产的所有煤矿。
三、验收时间及方式
(一)省直属煤矿、比照骨干矿井管理的煤矿及兼并重组煤矿按照管理权限自行组织验收,并及时上报。地方煤矿验收由局行业技术管理科牵头组织,相关监管科室(队)、煤管站配合。
(二)主体企业申报阶段:10月12日前,各地方主体公司要组织所属煤矿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申报等级上报局行业技术管理科。
(二)市局验收考核阶段:10月12日—10月25日,市局对申报煤矿进行全面的达标验收考核,并将考核评级情况上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四、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3〕1号)以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方法的通知》(豫工信煤〔2013〕670号)规定的各项考核细则及要求进行达标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验收程序。年度标准化达标验收以企业自主上报为基础,经市局把关后上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标准化等级。取消标准化等级的矿井在复工复产前,应重新进行标准化等级申报评定。
(二)严格考核标准。验收组要以矿井生产实际为基础,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打分评级,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公平公正。
(三)严肃验收纪律。验收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验收期间一律在矿吃工作餐,严禁饮酒。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