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5-0008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登煤字〔2015〕83号 | 成文日期:2015-10-27 | 发布日期:2015-10-27 |
体 裁:通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队)、煤管站,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为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按照《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的通知》(登煤字〔2015〕74号)要求,市局于9月10日至9月28日组成四个安全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煤矿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批准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矿井41家,此次共检查煤矿26家(兼并重组煤矿7家、地方主体煤矿19家),本次专项检查,共查出职业卫生方面问题及各类安全隐患156条。通过检查,各煤炭企业、各煤矿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作业场所现状得到一定的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1)部分煤矿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规章制度不完整,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将职工普通健康体检当作职业健康体检,未按规定对职业健康体检有问题的职工进行后期处置。
(2)部分煤矿企业未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1)部分煤矿未设置公告栏,未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公布。
(2)部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人员无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3)部分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不专,在安全经费中提取。
(4)部分煤矿对噪声防治工作不重视,无在通风机房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无对压风机房室内表面做吸声处理。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部分煤矿对这次检查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学习文件,没有认真对照文件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如建业煤矿。
2.部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记录不完善。如宏鑫煤矿。
3.部分煤矿采区上副巷煤尘较大,洒水降尘效果不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公告栏未安装在醒目位置。如新峰煤矿。
4.部分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和评价结果无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喷雾降尘不起作用。如向阳煤业。
5.部分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如嵩基煤业。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要加强粉尘、高温、噪声等防治工作;对所查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
(二)各煤炭主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所属煤矿对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隐患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并及时督促所属煤矿扎实开展“六查六促”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监管科室(队)、各煤管站要加强监管,督促煤矿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防治源头控制,认真落实职业卫生制度,对辖区煤矿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按“五环五步”原则,进行闭合管理。同时要强化对煤矿开展“六查六促”活动情况的跟踪督导,督促煤矿将“六查六促”活动方案和总结按时上报市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