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73/2015-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文 号:金文〔2015〕49号 | 成文日期:2015-10-20 | 发布日期:2015-10-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党支部(总支):
根据中共登封市纪委《关于给予闫德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登纪审〔2015〕61号)、《关于给予李自成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登纪审〔2015〕62号)文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闫德军同志大金店镇游方头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自成同志大金店镇箭沟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大金店镇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大金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