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决算说明.

  • 索引号:745799005/2015-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 关键词: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0-29
  • 发布日期:2015-10-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决算说明.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公开内容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

    2.统筹计划和组织市政府立法工作;编制市政府中近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起草调整范围较广、涉及部门较多的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

    3.负责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核、论证、修改、协调和政府规章的解释、清理、修订与备案工作;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4.办理政府规章的公布和向市人大以及上级人大、政府备案的事项;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5.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受理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市本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涉法问题的解释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及修订等工作。

    7.负责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参与或者协调市政府重大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中的法律事务;审核、修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8.负责组织对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法制建议。

    9.代表市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代理市政府的行政、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监督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负责对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和公布,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并组织培训、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年度考核与监督。

    11.代表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市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受理和审查全市向市政府备案的行政执法决定。

    12.负责组织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3.负责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14.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学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业务以及综合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5.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控告,调查处理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依法纠正相关违法行为。

    16.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宣传、交流,开展政府法制业务工作交流。

    17.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翻译审定、汇编。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务、人事、群团、宣传、财务、文秘、后勤、机要、信息、保密、档案、安全、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协助办领导处理和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制业务综合研究、对外联系、情况交流和培训;负责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汇编、发行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法规处

    负责编制市政府中近期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督促、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审核、论证、听证、修改、协调和政府规章的解释、清理、修改等工作以及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工作;负责对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政府规章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在本市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

    负责组织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执法资格认定、执法证件发放、执法资格年审;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市政府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拟定和组织实施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划,组织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普遍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法制建议;组织实施市政府学法计划;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调查处理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四)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处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和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法律意见;代表市政府受理并对全市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有效期、涉法问题的解释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及修订审核等工作;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

    (五)行政诉讼处

    负责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代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参与或协调市政府重大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修改、审核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85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59.05万万元,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万元859.05万,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54.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9.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 80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54.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4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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