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绩效,现对“十二五”期间安排的高新口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清单,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填写实施情况表(附件1),于11月17日前将实施情况表和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至市科技局高新处20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殷志超
电 话:67176525
邮 箱:kjjgxc@sina.com
1.十二五期间郑州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表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