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处“四步骤”推进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

  • 索引号:005253074/2015-001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统计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1-02
  • 发布日期:2015-11-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工业处“四步骤”推进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今年以来,工业处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迅速行动、制定措施,抓好数据源头质量,确保数出有据,“四步骤”推进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夯实工业统计工作基础。

    今年以来,工业处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迅速行动、制定措施,抓好数据源头质量,确保数出有据,“四步骤”推进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夯实工业统计工作基础。

    一、印发文件、贯彻省局文件会议精神。2014年7月河南省上半年工业统计联审会议后,郑州市统计局迅速组织召开各县市区会议,通报省局会议精神,共同学习豫统办文【2014】114号《关于印发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操作规程的通知》,并于7月30日印发郑统办【2014】43号文件转发省局114号文件,对县市区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县市区把《通知》精神和要求作为推进工业统计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的良好契机和重要抓手,切实做好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

    二、市县乡三级齐抓共管。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和坚持,郑州市局建立市、县、乡三级齐抓共管,乡镇统计所负责辖区内的规上企业规范化组织实施和初步验收,县区局对企业和乡镇的规范化组织统一验收,市局在县区局验收的基础上抽查验收。

    三、分批有序推进。企业规范化按照分期分批原则有序推进,对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企业,鼓励企业创建示范单位,对于基础较差、条件不具备的企业,有计划的到企业进行规范化指导,并组织不合格企业到示范企业参观学习。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于新增“四上”企业在入库前对其提出规范化要求,在新增企业现场查看时进行规范化流程的讲解,要求只有达到规范化标准才能入库;对于申报河南省“名优产品”、“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要求只有有达到规范化“示范企业”才能继续申报;对于合格的企业鼓励争创示范;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不予整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只有对不同层次的单位区别对待,才能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积极性,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才能有效扎实推进企业规范化工作。

    根据县市区、市局对部分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和验收情况,全市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示范企业”达标数量占10%左右,合格单位数量占30%左右。在市县乡三级共同努力下,郑州市工业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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