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5-0004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行政审批,郑政,44号,不必要证明,繁文缛节 | |
文 号:上审改办〔2015〕19号 | 成文日期:2015-11-04 | 发布日期:2015-11-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全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郑政〔2015〕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清理工作,现将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郑政〔2015〕44号文件精神,对本单位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清理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在倒查的社区或其他部门不应再向群众开具证明的基础上,追溯出相应民生服务事项及其实施部门,形成明确清理结果后,以本单位红头文件形式,报区审改办备案。
二、各有关单位中涉及民生服务事项的二级机构,相关工作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清理取消结果统一汇总公布、报送。
三、请各有关单位将本部门清理取消结果于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至区审改办,由区审改办按照有关审核发布程序对外进行公布。
联系人:何颂 时琳然 联系电话:56507013
2015年11月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