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5-00018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13 | 发布日期:2015-11-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报〔2015〕58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廉苑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计组自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对市廉苑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市廉苑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位于荥阳市禹锡园,占地面积约801.21平方米,利用刘禹锡公园公益性、文化性、教育性和差异化的特色,设计精品线路,打造廉政文化公园。工程内容包括:廉苑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多媒体工程、消防监控工程以及特色文化教育项目等。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市廉苑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于2015年5月11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市分中心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河南墨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标价2576386.44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5年5月15日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与河南墨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中标价2576386.44元,为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后期施工中,若因甲方要求或甲方同意而产生的招标范围外的变更,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开工时间为2015年05月15日;竣工时间为2015年07月13日。实际竣工时间2015年07月30日。监理单位: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启一文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181176.05元
市廉苑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报审结算总造价2940217.07元,审定结算总造价2759041.02元,审减结算总造价181176.05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3)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四、建议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实编制竣工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