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进修学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174/2015-0008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卫生局关 键 词:乡镇卫生院,进修学习
文    号:登卫〔2015〕111号成文日期:2015-11-13发布日期:2015-11-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进修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卫生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郑卫农卫〔2015〕9号)要求,计划从2015到2020年,每年为每所乡镇卫生院培养2名卫生技术骨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2016年度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按时启动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培训是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选派骨干卫生技术人员,按时参加2015—2016年度进修学习。进修人员具有初级职称的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县级进修培训基地学习,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到郑州市级进修培训基地学习。培训周期2015年11月15日—2016年10月14日。各乡镇卫生院要保证进修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所有进修人员11月15日前全部按时到岗,顺利开展进修工作。

二、加强管理,学以致用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作为我市承担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进修任务的定点培训基地,要根据进修学员的实际需求,规范制定教学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师资带教队伍,加强学员管理,建立培训学员学习档案,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卫生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应用。

三、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市卫生局将项目资金拨付至承担进修任务的医疗机构,每人每月450元,由医疗机构统筹用于教学管理、学员补助,其中医疗机构发给学员的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出现资金截留、滞留及挪用等情况。

四、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及各定点培训基地要加强对进修学习人员的管理,市卫生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培训实施情况,了解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措施,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卫生院或培训基地,要进行全市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评差,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联系人:郝瑶琪

电  话:62886983

邮  箱:dfwsjf@126.com

附件:登封市2015-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进修培训             人员申报表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

登封市2015-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进修培训人员申报表

             市                                                                             年       月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称

学历

科室

拟进修专业

拟进修时间

拟进修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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