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7143/2015-000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精细化管理 | |
| 文 号:惠政办〔2015〕58号 | 成文日期:2015-11-13 | 发布日期:2015-11-16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惠政办〔2015〕58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13日
惠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果,集中治理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区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2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区委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围绕解决“五难”问题,以建设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天蓝、地绿、水清的城市环境,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居住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垃圾乱堆乱放、重点区域乱象,深刻把握城市精细化管理内涵,找准切入点,攻克难点,解决困惑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河田园城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使城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遏制,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基本取缔,垃圾私倒乱倒、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小广告得到有效根治,重点区域和部位治理成效明显。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取消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停车泊位,清理占道“僵尸车”,严格查处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停车、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在公交站台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及停车场300米范围内严禁停车。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
2.加强动态交通管理。严厉查处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农用车进市,超高超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及乞讨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超载超重及覆盖不达标扬尘遗撒的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3.加强七类车治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垃圾车、水泥罐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建局、区残联、区宗教局、各镇(街道)
4.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的载客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区残联
5.加快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在2015年确定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范围内强力推进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达到主次干道全部安装,背街小巷视情安装,取缔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实现机非分离、规范行驶。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6.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将全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统一下放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合理施划标识标线,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7.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牵头单位:区科工委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
8.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严格配建停车泊位,力争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各镇(街道)
(二)占道经营治理专项行动
1.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把“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住保中心、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2.加强疏导点管理。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区住保中心、市市场发展局惠济市场管理处、区文明办、各镇(街道)
3.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区宗教局、各镇(街道)
4.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点外经营。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区残联、区宗教局、各镇(街道)
5.加快人车硬隔离设施建设。按照“主次干道按规划安装,背街小巷视情安装,停车场30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的原则,根据道路管理权限,完成三环内道路人车硬隔离设施建设,实现人机分离。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刘寨街道
(三)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
1.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专业化、一体化,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覆盖。按照“垃圾市级处理、区级收运、办事处二次转运和管理,社区、楼院、物业公司负责收集”的原则进行管理;沿街门店垃圾由我区指定的环卫清运公司和清运队伍负责全域按时收运;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无偿接收。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住保中心、各镇(街道)
2.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建和待建工地、居民小区以及单位内部的垃圾、渣土、杂物等卫生死角,彻底消除垃圾积存和管理盲区。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区林业局、区交运局、区住保中心、各镇(街道)
3.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清理张贴在建(构)筑物上的小广告,运用高科技手段使用语音追呼系统治理小广告;严厉打击印制、张贴、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4.改进环卫作业模式,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按照定额环卫设备及人员,建立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实现“吸尘、冲洗、洗扫、洒水”联合作业,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80%。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各镇(街道)
5.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建立环卫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对现有垃圾处理场加强管理,提高垃圾处理能力;适时筹建大型垃圾转运站,满足垃圾长距离运输需求;按照环卫设施规范,合理设置公厕、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发挥“互联网 ”的优势,对辖区内垃圾处理场、环卫车辆及环卫设施等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管理。
牵头单位:区市政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6.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11月底前建成2座不少于100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7.加强环卫执法管理,安排不少于20人的执法力量,加大对环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各镇(街道)
(四)重点区域和部位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重点区域和部位是指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公园游园等区域周边,其区域治理内容如下:
1.市容秩序包括: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小广告清理、非机动车停放,城市家具、市政道路及设施、园林绿化。
2.交通秩序包括:安装硬隔离设施,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设施完善,标识标线清晰。
3.卫生秩序包括:垃圾及物品乱堆乱放、污水漫溢、清扫保洁。
4.经营秩序包括:出租车管理、查处黑摩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的载客违法行为。
具体的重点区域和部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详见附件。
(五)城乡结合部和生态廊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城乡结合部和生态廊道综合治理内容包括: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及突店经营、积存垃圾、清扫保洁、黄土裸露、污水漫溢、道路平整畅通,园林绿化无缺株死株。
2.城乡结合部和生态廊道综合治理范围:四环向内外延伸1公里视野范围内。
城乡结合部牵头单位:区交运局
生态廊道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管理中心、各镇(街道)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1月20日)
各牵头部门及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根据行动方案,对照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协同配合,统一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治理和防控力度,综合治理整改、逐项销号落实,确保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巩固提升(2016年1月21日至2月8日)
各牵头部门及各镇(街道)、相关单位对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承担的责任进行小结,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组对每项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限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东辉任组长,副区长李献武任常务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加军、副区长赵风军、副区长焦健、区政府党组成员申慧、区政协党组成员袁春明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明办、爱卫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理中心,区政府党组成员申慧任办公室主任,牛鸿飞、禹金丽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倩、何景强、王锋、白桦、孔庆旭、吴瑞琦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任务分解、督查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
吸收先进城市管理经验,以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河田园城区为目标,提高各项专项规划水平,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深度谋划,提高标准,充分运用智慧城市、绿色环保理念,努力建设宜居惠济、品质惠济。
(三)强化督导检查
1.区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各委局、镇(街道)开展百日行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建立“治理过程跟踪督查,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约谈主管单位责任领导,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由纪律部门诫勉谈话。
2.抽调工会、共青团、妇联、文明办、爱卫办、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百日行动督查组。
(四)强化舆论引导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曝光台、点赞榜等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卫生死角、管理盲点等脏乱差现象;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为百日行动提供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激励
继续实施财政扣款、有偿清运和有偿整改政策,所得款项全额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区政府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奖惩基金,采取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奖重罚。百日行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奖励。
附件:1.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重点乱点区域汇总表
2.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隔离护栏及阻车桩设置明
细表(区管道路)
附件1
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重点乱点区域汇总表
序号 | 类别 | 位 置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学校周边 | 东风路小学周边 | 刘寨街道 段祥生 | |
2 | 惠济一中周边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3 | 郑州市第12中学周边 | |||
4 |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周边 | |||
5 | 中州大学周边 | 迎宾路街道 孙广斌 | ||
6 | 牧业经济学院周边 | |||
7 | 河南科技专修学院周边 | |||
8 | 英才国际小学周边 | |||
9 | 郑州四中周边 | |||
10 | 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周边 | |||
11 | 清华园路新闻出版学校周边 | 老鸦陈街道 张铁群 | ||
12 | 惠济区实验小学周边 | 新城街道 杨喜军 | ||
13 | 惠济区实验幼儿园周边 | |||
14 | 郑州市第79中学周边 | |||
15 | 医院周边 | 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周边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16 | 惠济区肿瘤中医院周边 | |||
17 | 古荥镇医院周边 | 古荥镇 张小海 | ||
18 | 三环沿线 | 北三环托斯卡纳北门周边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19 | 北三环南阳路桥周边、彩虹桥下 | 刘寨街道 段祥生 | ||
20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21 | 乱点路段 | 生产路(南阳路至天明路段) | 刘寨街道 段祥生 | |
22 | 南阳路(兴隆铺路至东风路段) | |||
23 | 博颂路(南阳路至金水交界) | |||
24 | 弘润路(南阳路至金水交界) | |||
25 | 东风路(丰乐路至南阳路段) | |||
26 | 兴南街全段 | |||
27 | 长兴路(省体北墙—北三环)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28 | 电厂西路(彩虹市场-北三环东侧) | |||
29 | 嵩山北路 | |||
30 | 乱点路段 | 常青路(宏达路—学前街)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31 | 省体育中心周边 | |||
32 | 金杯路(省体北墙—北三环) | |||
33 | 银河路全段 | |||
34 | 银通路(英才街—开元路) | 迎宾路街道 孙广斌 | ||
35 | 香山路(金桥路-英才街) | |||
36 | 金桥路(香山路—银通路) | |||
37 | 金达路(香山路—银通路) | |||
38 | 迎宾路全段 | |||
39 | 文化路(北四环至金水交界) | |||
40 | 英才街全段 | |||
41 | 天河路惠城社区周边 | 新城街道 杨喜军 | ||
42 | 开元路三全食品厂周边 | |||
43 | 古荥大街(师南路-民生路) | 古荥镇 张小海 | ||
44 | 江山路思念果岭周边 | |||
45 | 花柳路(花园路-黄河大堤) | 花园口镇 张志宏 | ||
46 | 商场市场周边 | 宋寨南街丰乐家纺城周边 | 刘寨街道 段祥生 | |
47 | 博金商贸城周边 | |||
48 | 郑州床上用品批发市场周边 | 长兴路街道 王伟民 | ||
49 | 金杯路郑州信基建材城周边 | |||
50 | 新龙路信基水产市场周边 | |||
51 | 常青路农贸市场周边 | |||
52 | 三全路道客家超市周边 | |||
53 | 长柳路电动车市场周边 | |||
54 | 长兴路五金机电市场周边 | |||
55 | 河南汽车贸易中心周边 | 迎宾路街道 孙广斌 | ||
56 | 郑州国际车城周边 | |||
57 | 清华园路毛庄市场周边 | 新城街道 杨喜军 | ||
58 | 江山路双桥花卉市场 | 老鸦陈街道 张铁群 | ||
59 | 绿源路水产物流港周边 | 大河路街道 王国正 | ||
60 | 中州大道北建材市场周边 | 花园口镇 张志宏 | ||
61 | 公园游园 | 秀竹园周边(兴隆铺路西段) | 刘寨街道 段祥生 | |
62 | 同乐广场周边 | |||
63 | 古树苑 | 新城街道 杨喜军 |
附件2
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隔离护栏及阻车桩
设置明细表(区管道路)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 长度 (米) | 护栏长度 (米) | 阻车桩个数 (个) | 责任街道 | 备注 |
1 | 博颂路(南阳路—金水区交界处) | 266 | 532 | 60 | 刘寨街道 | |
2 | 弘润路(南阳路—金水区交界处) | 249 | 498 | 60 | 刘寨街道 | |
3 | 生产路(南阳路—丰乐路) | 340 | 680 | 100 | 刘寨街道 | |
4 | 宋寨南街(南阳路—南阳路二小西围墙) | 245 | 490 | 60 | 刘寨街道 | |
5 | 兴南街(南阳路—刘寨工业园区大门口) | 435 | 870 | 120 | 刘寨街道 | |
6 | 兴隆铺路(沙口路—丰乐路) | 1461 | 2922 | 500 | 刘寨街道 | |
7 | 丰乐路(北三环—兴隆铺路) | 427 | 854 | 120 | 长兴路街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