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52/2015-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冬防,通知 | |
文 号:郑上环办〔2015〕37号 | 成文日期:2015-11-16 | 发布日期:2015-11-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上环办〔2015〕37号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落实《郑州市上街区2015年度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根据《郑州市上街区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明确责任,贯彻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降低大气污染负荷,改善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防治燃煤污染
1.加强燃煤设施监管。加大燃煤锅炉拆除后督察,确保不发生反弹。
责任领导:秦晓吾、郑惠英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上报整治情况;负责监督燃煤锅炉反弹情况。
2.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按照《郑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杜绝禁燃区内小饭店、流动商贩等经营性燃煤小炉灶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规定的燃煤设施。
责任领导:程建辉
责任科室:污控科。负责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督查方案,督促各镇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调度工作进展。
配合科室:监察大队。负责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督查整治工作。
(二)防治工业大气污染
1.加快工业企业治理工程进度。10月31日前,未完成《2015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责任领导:程建辉
责任科室:污控科。负责提供全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中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名单,提出停产治理要求。
配合科室:监察大队。负责督促区管工业企业落实停产治理要求,确保工业企业的停产治理。
2.推广工业窑炉和低负荷条件下运行燃煤供热锅炉的烟气循环工作,进行废气量减排,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领导:程建辉
责任科室:污控科。负责组织推广烟气循环工作。
配合科室:监察大队。负责辖区内符合要求工业窑炉和燃煤锅炉烟气循环治理工作。
3.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管理。督促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将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防期间;冬防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确需维修的,一律采取停产维修方式。
责任领导:秦晓吾、郑惠英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将涉气工业企业将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防期间;督促辖区内涉气工业企业将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防期间;冬防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确需维修的,一律采取停产维修方式。
4.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控制煤质、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顶格处罚,实施停产治理。
责任领导:程建辉
责任科室:污控科。负责“冬防”承诺要求的制定,企业“冬防”承诺书的签订,对全区涉气工业企业“冬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配合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企业“冬防”承诺书的督促落实;辖区内企业“冬防”承诺书的签订和督促落实,对违反承诺的依法处理。
5.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1)对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重点涉气污染源,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情况及时查处,重点打击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违法行为,对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责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领导:秦晓吾、郑惠英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上报整治情况。
配合科室:监测站、法制科。监测站负责在线监控数据的比对监测。法制科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对其他涉气污染源,开展环保执法集中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现场检查频次,对查处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责任领导:秦晓吾、郑惠英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涉气污染源环保执法集中整治行动,上报整治情况。组织开展辖区内涉气污染源环保执法集中整治行动。
配合科室:监测站。负责涉气污染源的监测。
(3)持续开展“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整治行动。按照《郑州市上街区关于开展“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整治活动的通知》(郑上防领办〔2015〕13号)要求,狠抓“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工作,对未上报、清理取缔不到位的,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整治活动验收工作的通知》(郑防领办〔2015〕63号)要求,提出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责任追究建议。
责任领导:秦晓吾、郑惠英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土小”企业(作坊)清理取缔整治行动,督促各镇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上报整治情况。开展开展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专项整治行动。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开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郭磊
责任科室:危废科。负责组织开展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行动,督促各镇办开展执法检查,调度工作进展,上报整治情况。
(四)强化预警应急
加强不利气象条件预警及应急管控。加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进行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完善不利气象条件预报预警、分级响应和重点管控措施,将应急管控措施按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渣土车等污染源分类,明确管控措施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将不利气象条件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责任领导:付覃诚
责任科室:监测站。在区大气办领导下,负责气象条件会商、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建议。
配合科室:污控科,监测站、监察大队。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急管控措施的督促落实;监察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
二、有关要求
局属各科室、监测站、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大执法力度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环保局成立由秦永娜局长任组长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污控科,由程建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协调。
二是明确方案。局属各科室、监测站、监察大队按照通知要求,针对各自承担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工作方案于11月16日前报污控科。
三是加强调度。自2015年11月16日起,实行一周双报制度,局属各科室、监测站、监察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环保局污控科,污控科汇总后上报区大气办。局属各科室、监测站、监察大队应明确专人负责。
四是严格督查。由局领导带队,按照局领导分管科室,组成督查组,对分包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情况报污控科。局纪检组对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问责。对督查中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企业,要顶格处罚,达到移送条件的,由法制科负责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年11月16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印发
附 件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永娜 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程建辉 环保局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牛玉凤 环保局纪检组长
付覃诚 环保局副局长
郭 磊 环保局副局长
秦晓吾 环保局副局长
郑惠英 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车少华 吴立军 陈权兵 孙 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污控科,负责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协调。程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付覃诚、秦晓吾、郑惠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