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7407952/2015-000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上中办〔2015〕69号成文日期:2015-11-05发布日期:2015-11-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许甘露副省长“尽快破解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多发难题”的指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李智俊同志任组长,纪工委书记、综治中心主任胡小珂同志,纪工委副书记高君锋同志任副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社区、村及相关物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认真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李凯任办公室主任,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及消防设施配置进度等情况汇报。各社区、村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治理内容

    (一)推动居民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100%。

    (二)清理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各社区、村立即组织对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三)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宣传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电要求,警示教育群众;统一印发张贴挂图,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楼栋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并组织居民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利用播报站、电子屏、展板、电子橱窗推出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列专题,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社区、村是辖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直接责任主体,要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负责组织对辖区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进行管理;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社区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发布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各社区、村要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楼栋广泛张贴《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的通告》,向辖区居民公告警示。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和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责任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充分利用电子屏、展板、橱窗、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三)摸排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状况。各社区、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城中村、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存放情况进行集中摸排,摸清居民住宅区底数和电动自行车车库(棚)建设情况,以及城中村村民自建房需设置存放电动自行车场所的数量,排查结束后将有关情况报办事处备案(见附件)。

    (四)规范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各社区、村要按照《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的通知》(郑公通〔2014〕117号)等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全部建设整改完毕。

 1、对于住宅小区的新建工程,电动自行车车库(棚)应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2、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车库(棚);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由社区上报办事处筹集专项经费统一建设电动自行车车库(棚)。

 3、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与周边建筑保持一定防火间距,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栋;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防止发生火烧连营;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铺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应设置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安装可视监控探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实行物防、技防措施。

 4、对于没有合适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的老旧小区,要设置专门充电线路,规范充电线管铺设,设立专门的电动自行车职能充电桩。

 5、对于没有条件建设电动电动自行车车库(棚)的城中村村民自建房,产权人应在室外设立专门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或在建筑物一楼设置专门为电动自行车的独立房间,加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前)。各社区、村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5日)。各社区、村要督促联合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集中区域的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专项治理期间,办事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在行动结束后进行抽查验收。各社区、村也要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将把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社区、村加强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电动车的专项治理工作,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区域,要及时上报,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三)严格责任追究。办事处将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发现问题对各社区、村严肃问责、发生事故严格追责。凡督查发现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社区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凡因工作棚架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 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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