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513/2016-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百日行动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1-09发布日期:2015-11-18
体    裁生效日期:2015-11-09废止日期:2016-02-09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办公室、社区,各辖区单位:

现将《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9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果,集中治理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26号)精神,按照区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8日,在全区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做好此项工作, 结合我街道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围绕解决“五难”问题,以建设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天蓝、地绿、水清的城市环境,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居住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上级部门通报和我街道自身排查出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垃圾乱堆乱放、重点区域乱象,深刻把握城市精细化管理内涵,找准切入点,攻克难点,解决困惑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街道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使城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遏制,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基本取缔,垃圾私拉乱倒、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小广告得到有效根治,重点区域和部位治理成效明显。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取消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停车泊位,清理占道“僵尸车”,严格查处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停车、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在公交站台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及停车场300米范围内严禁停车。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交警中队

配合部门:各社区 

2.加强动态交通管理。严厉查处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农用车进市区,超高超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及乞讨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超载超重及覆盖不达标扬尘遗撒的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交警中队

配合部门:文化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各社区   

3.加强七类车治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垃圾车、水泥罐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交警中队

配合部门: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各社区 

4.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的载客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交警中队

配合部门:各社区   

5.加快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在2015年确定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范围内强力推进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达到主次干道全部安装,背街小巷视情安装,取缔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实现机非分离、规范行驶。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配合部门:相关社区

6.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施划标识标线,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社区 

7.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牵头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社区 

8.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严格配建停车泊位,力争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社区

(二)占道经营治理专项行动

1.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把“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林办执法中队、大厦执法中队

配合部门:各社区 

2.加强疏导点管理。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林办执法中队、大厦执法中队

配合部门: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建设办公室、各社区 

3.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林办执法中队、大厦执法中队

配合部门: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各社区 

4.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林办执法中队、大厦执法中队

配合部门:各社区 

5.加快人车硬隔离设施建设。按照辖区区管道路两侧视情安装,停车场30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的原则,完成街道辖区内道路人车硬隔离设施建设,实现人机分离。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配合部门:相关社区 

(三)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建和待建工地、居民小区以及单位内部的垃圾、渣土、杂物等卫生死角,彻底消除垃圾积存和管理盲区。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配合部门:老城区改造开发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各社区 

    2.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清理张贴在建(构)筑物上的小广告,严厉打击印制、张贴、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联合单位:林办执法中队、大厦执法中队

配合部门:各社区 

(四)重点区域和部位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重点区域和部位是指长途汽车站、学校、医院、商场、地铁出入口、商圈等区域周边,其区域治理内容如下:

1.市容秩序包括: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小广告清理、非机动车停放,城市家具、市政道路及设施、园林绿化。

2.交通秩序包括:安装硬隔离设施,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设施完善,标识标线清晰。

3.卫生秩序包括:垃圾及物品乱堆乱放、污水漫溢、清扫保洁。

4.经营秩序包括:出租车管理,查处黑摩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的载客违法行为。

具体的重点区域和部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详见附件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7日)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街道组织各部门立即开展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11月8日至2016年1月20日)

各牵头部门要根据行动方案,对照工作台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协同配合,统一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治理和防控力度,综合治理整改、逐项销号落实,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21日至2月8日)。

各牵头部门对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承担的任务进行总结,街道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限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侯慧芳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建平任常务副组长,分包相关工作办公室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驻办事处执法中队、各相关工作办公室、社区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由郭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任务分解、督查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

街道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成员部门开展百日行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建立“治理过程跟踪督查,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

(三)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卫生死角、管理盲点等脏乱差现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提供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激励

街道采取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奖惩。每月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后两名的部门处罚1000元。奖励资金全额用于城市管理工作。百日行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1.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重点区域汇总表

附件1

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重点区域汇总表

市划督导片区

位  置

区级分包领导

办事处主要领导

办事处责任领导

社区责任人

第七片区

大学路以西、陇海路以北、西三环以东、建设路以南的区域

中原商贸城周边

那  磊

侯慧芳

郭建平

马  新

外国语中学周边

那  磊

侯慧芳

孙  宁

王国军

伊河路小学周边

那  磊

侯慧芳

李明展

张锦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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