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83214/2015-0006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上建字〔2015〕76号成文日期:2015-11-16发布日期:2015-11-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郑州市上街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成果,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省文明办《对郑州深化文明城市创建2014年度复查情况的反馈意见》文件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统领全市建设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水平,查漏补缺,为郑州都市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深化文明创建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创建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有关标准,在全区建设行业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加大整治力度,狠抓薄弱环节,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区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全面提高建设行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监管力度,特成立上街区建设工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吕保良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许爱君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 赵  华  孔瑞鹏  马  强  连豆豆 

    五、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

以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为重点,加强对我区监管的所有建筑工地进行集中整治。

1.现场施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职工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强化城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

3.建筑工地创建文明城市氛围良好。

4.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在出入口处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实体砌筑围墙进行全封闭施工,严禁围墙(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3.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裸露地面必须绿化或固化;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5.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垃圾、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6.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

7.拆除工程施工时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等全湿法作业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无湿法作业措施情况下进行拆除施工;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9.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

(三)建筑工地公益广告整治标准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有关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墙、公益广告应符合《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墙公益广告大门出入口设置标准的通知》(郑建文〔2013〕157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4〕48)标准设置。

公益广告的内容要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要求,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进一步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深化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严格按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创建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各施工现场,制定的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明确各方主体职责,并严格按工作方案执行。

    (三)坚持目标,夯实基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并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贯穿到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全过程。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现场项目部的管理职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洞察问题、解决问题、化解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各建设企业要做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工作,要向每个项目部宣传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要使全行业人员都了解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内容,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迅速掀起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高潮,并定期做好总结。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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