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业务繁文缛节取消情况公示

  • 索引号:416048833/2015-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关键词:政务,工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1-16
  • 发布日期:2015-11-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公积金业务繁文缛节取消情况公示

    1.贷款业务,借款人和配偶不再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流水单。

    2.贷款业务,未婚或离婚未再婚的借款人及配偶不再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记录证明。

    3.提取业务,提取人不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子(女)、母子(女)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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