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4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组织 | |
文 号:二七政办〔2015〕41号 | 成文日期:2015-11-23 | 发布日期:2015-11-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1月23日
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增加其他印刷、复印、打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电影放映经营、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职责。
(二)增加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审批职责。
(三)增加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批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保护、旅游业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全区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市场行政执法规划;负责全区出版物、其他印刷、复印、打印、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放映、文艺表演、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性演出以及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监管和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负责全区著作权的监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管理全区出版物市场;组织、协调、督办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三)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文物资源的调查、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和方案;配合实施全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四)指导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重点设施建设;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产业规划及实施办法;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五)协助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省、市、区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组织、指导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及旅游商品的研发工作;负责辖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和特色旅游,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区旅游业外资利用工作。
(六)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七)研究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宣传;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机构的旅游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区旅游经营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协调旅游市场价格;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区旅游协会的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和劳资管理;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后勤服务、联络接待、提案和议案办理、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创建、信访稳定、计生工作;负责司法、政法、综治、科教卫生工作;指导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文化、文物、旅游业的宣传、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
(二)文化文物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文化惠民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区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文化企业的发展,促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做好文化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评审、传承、研究和保护工作;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审批及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批的工作;开展文物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工作。
(三)旅游科
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承担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区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商品的开发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全区旅游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假日办日常工作;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区旅游产业政策及实施办法;拟订旅游行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旅行社申报资料收集、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旅游A级景区评定与复核、旅游区(点)业务备案、旅游统计管理、旅游行政执法、导游员培训及年审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全区出版物零售、其他印刷、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文艺表演团体、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的设立以及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经营活动备案的受理、审核;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审批、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服务网点及分社备案的受理。
四、人员编制
区文化旅游局行政编制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区文化旅游局对口郑州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郑州市文物局、郑州市旅游局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