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3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文电科 | 关 键 词:组织 | |
文 号:二七政办〔2015〕33号 | 成文日期:2015-11-23 | 发布日期:2015-11-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1月23日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增加客运站经营许可职责;
(二)增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审批职责;
(三)增加货运站经营许可职责;
(四)增加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许可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
(五)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工作。
(六)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七)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信息、督查、保密、档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劳资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安全运输科
负责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关于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方针政策,综合协调道路运输发展中的问题,指导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办理道路运输行政复议案件等。拟订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上级制定的运输市场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
(三)农村公路建管科
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专用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和政策,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组织领导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强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负责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县道的规划、报批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的规划和报批工作。根据农村公路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群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货运站(场)经营、客运站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涉路施工活动、采伐护路林的受理、审核、审批;负责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